(1).管領(lǐng)。
【出處】:宋 蘇舜欽 《論五事》:“諸色人等,各立名籍,仍差中官專切提轄。”
(2).官名。宋代州郡多設(shè)置提轄,或由守臣兼任,專管統(tǒng)轄軍隊,訓練教閱、督捕盜賊。
【出處】:《宋史·職官志七》:“ 崇寧中,復置提舉兵馬、提轄兵甲,皆守臣兼之。掌按練軍旅,督捕盜賊,以清境內(nèi)。”
【示例】:《水滸傳》第三回:“客官要尋王教頭 ,只問這個提轄,便都認得。”
(3).官名。宋代榷貨務(wù)都茶場、雜買務(wù)雜賣場、文思院、左藏東西庫皆置提轄官領(lǐng)之。
【出處】:《文獻通考·職官十四》:“ 紹興六年詔,雜買務(wù)雜賣場置提轄官一員。”
如《水滸傳》,魯智深、楊志曾任此職,為宋時一州或一路所置武職中提轄兵甲者的簡稱。主管訓練軍隊、督捕盜賊等事務(wù)。編制在30人上下,應(yīng)相當于現(xiàn)在的排長或武警中隊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