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氏文化研究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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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.制約。 漢 董仲舒 《春秋繁露·通國身》:“精積於其本,則血氣相承受;賢積於其主,則上下相制使。” 宋 葉適 《新書》:“以后沖前,以新改舊,凡朝廷上下之所恃以相維持、相制使者,奉行此書而已。”
(2).皇帝派遣的使者。 唐 韓愈 《王公神道碑銘》:“制使出巡,人填道迎,顯公德。”參閱《唐律疏議》卷十。
(3). 宋代殿前司所屬下級軍職。《水滸傳》第十二回:“﹝ 楊志 ﹞年紀小時,曾應(yīng)過武舉,做到殿司制使官。 道君 因蓋 萬歲山 ,差一般十個制使去 太湖 邊搬運花石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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